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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辽宁省第五届大学生道德楷模的评选要求,各基层单位层层推荐,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经学校认真进行遴选和考核,拟推荐护理学院2009级护理学(英语班)李华同学为辽宁省第五届大学生道德楷模候选人。
公示期间(截止2012年6月11日)若有异议,请直接或用署名信件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31207248、31207258)。
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2年6月5日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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