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职责:
1.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负责组织并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结合新时代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特点和学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管理文件并完成相应组织实施、检查及总结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实施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和专题教育,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
5.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做好全校专兼职辅导员、班导师的培训、管理、考核、评优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工作,做好学生政治思想考核鉴定。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安全稳定、宿舍检查、文明宿舍评比、宿舍文化建设、校风学风建设、评优表彰、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学生诚信体系建档、学生婚育、违纪处理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协助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处理学生中特殊事件和突发事件。
8.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并指导全校本科学生档案接收、管理和转寄工作。
9.负责全校本科学生的休、复、转、退、留等学籍异动处理、学位审核工作及学籍相关政策解读,学信网电子学籍信息维护。
10.落实国家及省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审批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等工作。
1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筛查、教育预防、咨询辅导、危机干预、心理教研等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13.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与管理,负责对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负责宿舍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武装部工作职责:
武装部是负责全校大学生国防教育以及劳动教育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兵役法》及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相关政策的解读及退伍学生政策的落实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军训工作,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大学生劳动教育工作,做好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