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辽宁中医校发〔2019〕147号),经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综合认定等环节,2025-2026学年,学校拟认定1912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学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0月15日16:30前通过电话或现场问询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
受理部门:学生工作处(机关楼1206办公室)
受理电话:024-31207248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