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寝室用电及安全管理工作,12月2日,在沈阳校区日常寝室检查中,发现2起涉及学生寝室使用或持有影响寝室公共安全的违禁电器的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现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具体情况如下: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物品 | 公寓 | 寝室 | 学生类别 |
针灸推拿学院 | 王欢 | 202310100122 | 1个电热毯 | 5 | 418 | 博士 |
第一临床学院 | 柴美伶 | 202310100078 | 1个电热毯 | 5 | 414 | 博士 |
请广大师生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寝室违禁电器和电动车消防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如检查中再次发现上述情况,将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