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寝室用电及安全管理工作,4月7日,学校有关部门联合对沈阳校区开展寝室检查,发现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电器2件,按照《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对所有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具体情况如下: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物品 | 公寓 | 寝室 | 学生类别 |
第一临床学院 | 薛普 | 202320100163 | 1个电吹风 | 绿洲 | 503 | 研究生 |
第二临床学院 | 谭杰 | 202320100418 | 1个热饮机 | 绿洲 | 905 | 研究生 |
今后检查中,如再次发现已被通报学生存在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行为的,将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给予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
请全体学生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