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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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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 2026-03-02      信息来源: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进一步发挥学业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详见附件。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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